项目编号:HHZB2011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拟建泸西县污水处理厂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投资[20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寺门前
2.2建设规模:场地面积33688平方米
2.3计划投资:460万元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楼519室或泸西县建设局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申请企业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州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将查询结果连同入滇、入州备案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楼519室或泸西县建设局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永建
联系人:马良荣
邮编:652400
电话:13887334259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迎宾路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联系人::普丽萍
邮编:661100
电话:0873-6634075
传真:0873-6634075
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楼519室
开户银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
账号:5300166635105100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