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10212A9 所属地区 内江
项目名称 资中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2日 截止时间 2011年02月16日15时
资中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发改[2011]13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资发改备案号第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资中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资中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
实施时间 2011年2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资金 医院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括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企业资质等级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1年02月1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2月16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资中县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 工行资中支行
账 号: 230748710910001036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50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1年02月17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资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资中县水南镇东干道西369号)本项目开标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资中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
邮 编: 641200
联 系 人: 刘军
联系电话: 0832-5528307、13990546386
传 真: 0832-5510606
电子邮件(E-mail): LJ6693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