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工业园区张兴庄社区道路、污水、自来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乡工业园区张兴庄社区道路、污水、自来水工程
1.2 招标编号: XGQ2011-09
1.3 工程地点:新乡工业园区张兴庄社区
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1.5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373 — 3027074 。
3.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 / 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 元 / 套。
4.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5. 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工业园区新农办
联系人: 张 先生 电话: 13937302457
招标代理机构: 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 女士 电话: 0373 — 3031238
监督单位: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电话: 0373-3686268
新乡市监察局驻工业园区监察室 电话: 0373-368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