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2010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以 龙发改审批【2010】6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0】6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项目中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12106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城市管网延伸供水,敷设PE管道总长 1100米 ,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解决10729人饮水安全问题 。
2.2 建设地点: 西河镇上游村、跃进村、东风村、卫星村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来(2008-2010年)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2008-2010年)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至 2011 年 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监理标段除外)
注:以上资料出示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2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6377662
传 真:028-848787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联 系 人: 蒋 先生 邓 女士
电 话:028-68296080
传 真:028-6829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