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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岛路污水截流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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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2-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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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岛路污水截流一期工程 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投[2010]4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60%,企业自筹40%,招标人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环岛路污水截流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1、厦港避风坞截流泵站位于厦港街道避风坞路南岸第二渔业公司;2、文曾截流泵站位于龙虎山路及环岛路西北侧绿化用地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1、厦港避风坞截流改造工程,沿厦港避风坞铺设污水截流管,新建提升泵站一座,规模2.8万吨/日,铺设管道1711米;2、曾厝垵片区截流改造工程,对位于龙虎山路排洪箱涵、曾厝垵2#排洪箱涵进行截流改造,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1万吨/日,铺设管道长500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为7921万元人民币(暂定价),其中建安工程6728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限额为:6728万元人民币(暂定价);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其中包括 / 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1年6月,建设周期约1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图纸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 13 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或投标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额)为6728.00万元人民币,收费基价为213.2632万元人民币,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196.20万元。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所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4层
邮编:361008 联系人:许洪凯
联系电话:0592-590915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吕岭路262号605室
邮编:361008 联系人:郭艳娥
联系电话:0592-5598581 传真:0592-559810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户名称: 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379001040022510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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