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工业园区给水工程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以银开经发【20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
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给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2.2招标规模:约6419米给水工程施工;
2.3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至 2011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文化东街241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 2 月 28 日下午17:30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0951-6036186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在银川市办理的2010年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季 工
电 话: 0951-5062878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45号
联 系 人: 冶 工
电 话: 0951-502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