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1年住宅小区配套给水工程施工(一期)招标 已由 沈阳市 招标办 以 沈城乡建委计便字 【201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给水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 。
2.2工程规模: 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 22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给水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1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11年06月01日 竣工,计划工期 6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2月23日 至 2011年03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昌鑫大厦F座2202室 或指定网站 www.lnzb.cn 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3.0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2月23日 至 2011年03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昌鑫大厦F座22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3月15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 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3楼建筑交易市场 。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翔泰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地 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20昌鑫大厦F座 2202室
邮 编: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刘艳联 系 人:张茜薇
电 话:22705121电 话:83953475
传 真:传 真:83953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