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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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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2-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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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经省发改委(浙发改投资[2009]285号文件)批复,总投资估算约11.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含设备)费用约为59864万元。主要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敷设10公里排放管及高位井。污水厂厂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杭浦高速公路以南,杭海路北侧,规划运河二通道以东地块。项目用地约为17.5公顷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艺、建筑(含总平效果图、综合楼效果图、装修设计等)、结构(含场地平整和深基坑围护等)、电气、自控、弱电、暖通、绿化(含效果图、建筑小品等)、道路等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以及相配套的给排水、消防、安全、卫生、节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10公里排放管和工程概算等(不含高位井及井后排放管施工图设计)。采用的工艺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艺为前提,要求污水厂总体布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经处理后的尾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企业业绩:设计过1个及1 个以上规模在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且项目运行情况良好。(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给排水专业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设计过1个规模为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总公司在职员工(不含分支机构员工)

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有不良诚信记录档案。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表中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资格审查附件12

三、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资料:须提供业绩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及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人才代理证明及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4、拟派项目设计人员班组名单、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及专业业绩简介。

5、附件2资格审查表中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三份,报名时带上原件。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224201133,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朝阳东路183-1号星星大厦121216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

六、联系人: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王芬  0571-86169095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聪聪  0571-89282811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4

 

 

附件1

资格审查须知

 

1、鉴于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作为拟建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设计招标前的所有审批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设计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设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报名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

4、为了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5、投标人必须回答资格审查要求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投标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8、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10、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2)取消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理由。

11、在资格审查结束后 7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审查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对未入围投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出任何有关此决定的解释。

12、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的资格

13、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4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4


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条件或说明

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2

投标人业绩

设计过1个及1个以上规模为10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且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给排水专业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总公司在职员工(不含分支机构员工)。

必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资质证书、人才代理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

4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1个,且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

拟派项目班组人员配备

本工程设计人员班子专业配置中必须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环境工程、电气、自控、绿化、市政、造价等涉及到本工程设计所需的所有专业设计人员。

 

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设计人员班组名单、职称证书原件、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设计人员专业业绩简介。

6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有权威机构认证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必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7

企业注册资金

不得低于600万元。

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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