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秀屿区石城疏港路前沁至湖东段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投资概算: 约10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
建设工期: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且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自2011年2月25日起必须通过本单位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GD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元整,请投标人汇入网上投标代管专户:
账户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莆田农商行城厢支行
账 号:9040210010010000026852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试行网上投标期间免费服务,投标人可不必汇款。
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19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7、本工程采用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莆招投标办〔2010〕13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3月 7日15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郑先生/0594-6913336
招标代理人: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陈先生/1379969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