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10302D4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1】3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洪发改(2011)比选备案字第05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洪雅县柳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
实施时间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一期污水处理规模0.15万吨/日,配套建设截污干管4.05公里,管径为DN300~DN500
建设资金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
其他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承担地形测绘、详勘以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洪雅县柳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类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来(2008年—2010年)具有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企业单位;采取A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回单(注明工程名称)传真至比选人(028—38877216) 。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1年03月0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3月0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洪雅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备注栏:洪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洪雅县农业银行
账 号: 4102010400055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设计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49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1年03月08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洪雅县
邮 编: 620360
联 系 人: 孔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8-38877216
传 真: 028-3887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