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经甘发改投资[2008]1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临夏州盛河集团广河县利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 广河县城东区广通河右岸
四、工程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近期0.6×103m3/d,远期0.9×103m3/d,新建污水管网22.68千米,管径(DN300—DN700)。
五、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4月-2011年11月
六、对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必须为市政专业注册证。
七、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进行报名投标,投标企业提交州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0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15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年路)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马绍林 18909301972
代理公司:赵立义 13909302027
交易中心办公室:马小谦 0930-62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