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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南线工程区生态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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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3-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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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息 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水北调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南线工程区生态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水北调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南线工程区生态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宁连高速公路东侧、苏北灌溉总渠以南;

3、工程规模:南线工程区宽约580m、长约2500m,占地面积约145公顷;

4、建设内容:南线工程区生态工程,包括生态廊道、输水渠道、稳定塘、表面流湿地等。5、工期要求:70日历天;
6、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水北调沿线城市洪泽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南线工程区,主要处理洪泽天楹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南线工程处理水量4万m3/d。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南线工程区生态工程,招标内容包括生态廊道、输水渠道、稳定塘、表面流湿地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核查)。如果投标人没有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可以采取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附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专职交易员持联合体协议参加报名;

5、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三、报名、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⑴、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 )

注:2010 年 11 月 15 日前已备案的企业必须按照《关于投标单位备案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江苏 • 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 )携带相关材料到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审。
⑵、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式肆份):

①投标报名申请书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⑦银行基本帐户证明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⑨针对报名条件第2、3、7条的承诺书。
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收取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
⑴、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⑵、报名、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3月 10 日至2011年3月 16 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
⑶、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3月 10 日至2011年3月 16 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
⑷、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其他
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市政工程以及环境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业绩
2、开标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50万元到以下的指定账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携带上述银行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账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
开户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户行:洪泽县信用联社

执收单位:建设局质监站

银行帐号:3208290101201000007225

款项:暂存款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⑵、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6、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指定帐户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江苏•洪泽招投标网上公布。
8、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 )。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年3月 10 日至2011年3月 16 日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晨炜 电话:18915151590
招标人: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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