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小溪河周边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宁化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2009]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化县城关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3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宁化县小溪河周边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污水管网工程要求在60日历天内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及明建筑〔2010〕13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注册地在三明地区的施工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或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化办事处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 [2009]16 号)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3月 24日下午5:3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3月 25日 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在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邮编: 365400 ;
电话:0598-6839946 传真:0598-6839946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 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 ,邮编: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 传真:0598-8592036
联系人: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三明建行新泉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6471360500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