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脱水机设备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113055)1、招标条件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发改委批准,招标人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工程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就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脱水机设备供货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招标范围2.1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脱水机(液压差速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原有设备的拆除等,详见技术条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设备投标人应具备与本工程设备相适应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3.1.1投标人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拒绝;3.1.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具有三年以上制造或销售招标货物的经验,且信誉良好、具有履约必需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书;3.1.3制造商应具有在近三年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3.1.4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在湖北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的维修服务和备件的能力,在湖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3.1.5制造商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4.1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1.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产品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及相关证书(拟供设备如果有)、三项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合同(包括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等内容),上述资料不齐全者,报名将被拒绝。4.1.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所代理产品制造商授权文件、三项所代理的同类品牌的供货业绩合同,上述资料不齐全者,报名将被拒绝。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11室(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6日北京时间9:30 时整,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会议室。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兹定于2011年4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整,在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不需要)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投资湖北》(www.hubeiinvest.cn)及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56号 地 址:武昌水果洪山侧路24号邮 编:442000 邮 编:430071联系人:江厂长 联 系 人:刘伟、杨睿 电 话:(027)87360750 传 真:(027)87235312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帐 号:2719808005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