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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金融广场项目钢质架空地板供应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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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3-18 16:32
浏览次数: 15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上海东方金融广场项目钢质架空地板供应工程招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所属地区:上海
一.招标条件
上海东方金融广场项目已由相关政府机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东方金融广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金辉工业房地产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作为总承包工程下的钢质架空地板供应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由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联合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779号,为综合性商业办公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14,880.56m2。地下三层停车库;一至三层为商业裙楼部分;四层以上分为塔楼A(18层)及塔楼B(23层)的办公楼;
(1)供应货物: 办公区域钢质架空地板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计划供应时间: 2011年4月20日--2011年6月5日
(4)投标保证金: RMB30万元
(5)供货数量: 约53000m2
(6)规格尺寸
     主要技术参数: 600*600mm,厚度≤30mm
集中荷载:≥4450N(454kg),挠度≤2mm;
均布荷载:≥23000N/m2(2346kg),挠度≤2mm;
极限集中荷载:≥13350N(1362kg);
滚动荷载3560N,滚动10000次,挠度≤2mm,永久变形≤0.5mm;
耐冲击性能:试验区不能有破损,地板板面永久变形应≤1.5m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包括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RMB2500万;
(3) 投标人信誉、履约记录良好、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须为货物的生产商;
(5) 投标单位在中国境内近三年内(0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钢质架空地板面积超过50000m2)的供应业绩三个以上(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6)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标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信息产业部防静电地板检测报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放射性及有害物质监督检测报告、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导热系数检测报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报告。
(8) 投标人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并承诺中标后将对本项目供应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维修等负责。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
(1)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18日——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提前与联系人约定时间。
(2)报名时请携带:标书费500元,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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