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 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已由福建省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发改投资[2010]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泰宁 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619万元 ,新建管道长4179米,铺设HDPEφ300~φ800污水收集管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 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并入选2010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和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二 级 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1 年 3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泰宁县杉城镇九举巷5号, (地址: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发包价预算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 元,图纸、地勘资料等 另售 。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3月30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4 月 1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泰宁县政务中心二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拟派出本 工程 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参加 ,在开标时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泰宁县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泰宁县状元街建设大楼 ,邮编: 354400
电话: 0598- 7836468 传真: 0598- 7866393
联系人: 张军屏
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宁县杉城镇九举巷5号 ,邮编: 354400
电话: 0598-7816079 传真: 0598-8590002
联系人: 王 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省三明市中国银行泰宁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明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
帐 号: 876104223108091001
交易中心名称: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