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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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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3-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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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繁招采(工)[2011]71号
受繁昌县孙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代理处对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投资预算约5600万元,建成日处理达1.5万吨污水的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芜湖市发改委批准(发改环资【2010】763号)。厂址选在繁昌县孙村镇九连村,占地约65亩,目前已具备开工条件。现就该项目 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污水处理厂监理的业绩(报名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相关保证金,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方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3月22日—3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1)个人身份证;(2)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无须公证);(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任的本项目总监);(6)污水处理厂监理业绩合同。
四、相关资料工本费:
每套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收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I号开标室。
六、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应开标之日前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交入下述指定帐户,逾期或未提交两项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退还;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往来,不得从其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往来。
七、招标机构: 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繁昌县邮电大楼二楼)
联系 人:戴兴江 汪娇
联系电话:0553-7852431
传 真:0553-7852432
开户单位: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繁昌支行金峨分理处
帐 号:494269335448091001
繁昌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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