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1YGCSG 4035-1
一.招标条件 v本招标项目和龙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9】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5% 自筹55%,招标人为和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说明
内容(规模):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4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配套铺设污水管网39.685公里,新建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包括提升泵房、CAST池、污泥泵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辅助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与采暖系统等。
招标范围:铺设污水管网39.685公里
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和龙市区北部,海兰江城区段下游;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工期15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有一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楼429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图纸3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时0分,地点为和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和龙市建设局楼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和龙市
联系人:曹局长 电话:1584432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付54号
联系人:赵呈天 电话:0431-8890626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1010155260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