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龙栖湾新区哈博阳光工业园排水工程 已由 锦州市 招标办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锦州娘娘宫临港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龙栖湾新区 。
2.2工程规模: 污水管道:3727.14米;废水管道:1396.96米 结构: 砖混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 50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排水工程 。
2.5工期要求: 开工至 竣工,计划工期 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资格证书(贰级及以上)原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外埠投标人须持入境手续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3月29日 至 2011年04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9号17A8号 或指定网站 www.lnzb.cn 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3月29日 至 2011年04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 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4月18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绣天第B区20-60) 。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娘娘宫临港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9号17A8号
邮 编: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梅先生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3343235电 话:0416-3147500
传 真:传 真:0416-314750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iaoningqiaotai@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文化路支行
账 号:账 号:330100350924808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