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随机抽签)选择晓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 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晓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 。
3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0万元。
4 .工程地点:湖滨新城。
二、本次招标委托代理内容:
起草发包初步方案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及材料备案(含造价咨询)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暂定级及以上招标代理资质,且必须是已列入《宿迁市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2 .代理项目组:至少有三名成员,成员必须持有江苏省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证,且必须通过宿迁市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专职人员考试,项目组成员必须配有一名造价工程师。项目组长必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申请比选前未同时担任三个项目组长。
3 .企业业绩要求: 2008 年7 月15 日 以来应至少代理1个单项造价2000万元以上污水管网工程。
4. 其他条件:申请人必须获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其项目组成员必须取得《专职交易员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下载专区”栏目中查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于 2011 年4 月2 日 至4 月8 日 ( 4月2日 至4月7日每天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30; 4月8日上午 8:30-10:3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报名。报名时同时递交以下第1项资料的原件及第2、3、4项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供招标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0 年4 月8 日 上午 10:30 ,资格审查评审小组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招标人可以选派一名代表参加)。
1. 资格审查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项目组长的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师证书及申请人业绩证明(以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 .申请人拟选派项目组组长申请抽签前未同时担任三个项目组长的承诺书(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4. 比选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市招管办开据的收款收据为准)。
申请人资格审查后,由招标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和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附件3)。
五、比选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
帐号:15200188000049808;
保证金的金额:壹仟元整。
六、比选办法:招标人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程序如下:
1 、按照签到时间顺序,由每个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申请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申请人;
2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申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申请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申请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 、招标人宣布中签结果信息,并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报送《宿迁市国有投资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签记录表》(附件4)。
七、抽签时间和地点:
1 、抽签时间: 2011 年4 月8 日 11 时00分
2 、抽签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八、费用承担:
1 、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比选的费用(含评标专家评审费);
2 、成交单位不需缴纳招标投标市场综合服务费;
3 、成交单位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 、成交单位应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伦魁
电 话:0527-84837806
附件:1、资格审查申请表
2 、招标代理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评审表
3 、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结果通知书
4 、宿迁市国有投资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抽签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