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146007
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0]3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经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0]3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约1.0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0.62亿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约0.8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应配套管网设施,具体为长沙县所辖跳马乡、黄兴镇、干杉乡、江背镇、安沙镇、黄花镇、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双江镇、白沙乡、福临镇、开慧乡、青山铺镇十五个城镇和毛塘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工程(含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将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第一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跳马乡 1255.15 1100 6176
2 黄兴镇 2835.09 4100 9179
3 干杉乡 2122.49 3000 6791
4 江背镇 892.27 600 3820
5 安沙镇 991.22 800 4396
6 毛塘铺工业园 1120.99 5000 4821
7 合计 9217.21 14600 35183
第二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黄花镇 4621.06 8200 17228
2 春华镇 908.19 800 3662
3 果园镇 1063.72 800 6500
4 路口镇 921.21 500 4206
5 高桥镇 868.51 1000 3709
6 合计 8382.69 11300 35305
第三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双江镇 973.03 800 3333
2 白沙乡 789.93 300 2882
3 福临镇 1180.81 900 5799
4 开慧乡 808.74 800 3193
5 青山铺镇 884.84 700 3860
6 合计 4637.35 3500 19067
1.2 项目工期:
各标段计划开工工期:2011年4月10日,计划竣工工期:2011年12月31日。
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就三个标段提供一份投标文件,但必须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开标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第一标段:跳马乡、黄兴镇、干杉乡、江背镇、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黄花镇、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双江镇、白沙乡、福临镇、开慧乡、青山铺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备注:当报名单位数量不足6家(不小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将以上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当报名单位数量为6~8家时,招标人有权对以上标段划分进行调整,以上变化通过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公布。
1.4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驻工程施工现场,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组织;
2.1.2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2.1.3近五年内(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完成过1个(含)以上单个规模不低于2000m3/天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经验。
2.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要求真
2.2.1总监工程师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2.2 副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长沙市、县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在本地区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同一法人对本项目的每个标段只能投一次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说明:长沙县外监理企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必须在到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
①长沙县内与县外监理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监理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诚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 月 8 日至2011年 4 月 1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百元[RMB400],逾期不售,售后不予退还。
4.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五年(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符合2.1.3条所规定监理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所提供业绩证明要与投标文件中一致);
(5)符合2.2条所规定总监工程师和副总监工程师的资质。
5、 开标地点
地 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王建军
联系电话 : 0731-84016718 传 真:0731-84035648
地 址 : 长沙县星沙镇板仓路164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李 炼
联 系 电 话:15200892804 传 真:010-88357072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电 话:0731-84023024
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0]3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长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经省发改委湘发改环资[2010]3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约1.0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0.62亿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约0.8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应配套管网设施,具体为长沙县所辖跳马乡、黄兴镇、干杉乡、江背镇、安沙镇、黄花镇、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双江镇、白沙乡、福临镇、开慧乡、青山铺镇十五个城镇和毛塘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工程(含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将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第一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跳马乡 1255.15 1100 6176
2 黄兴镇 2835.09 4100 9179
3 干杉乡 2122.49 3000 6791
4 江背镇 892.27 600 3820
5 安沙镇 991.22 800 4396
6 毛塘铺工业园 1120.99 5000 4821
7 合计 9217.21 14600 35183
第二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黄花镇 4621.06 8200 17228
2 春华镇 908.19 800 3662
3 果园镇 1063.72 800 6500
4 路口镇 921.21 500 4206
5 高桥镇 868.51 1000 3709
6 合计 8382.69 11300 35305
第三标段
序号 项目所在地 投资规模(万元) 污水处理规模(m3/d) 管网总长度(m)
1 双江镇 973.03 800 3333
2 白沙乡 789.93 300 2882
3 福临镇 1180.81 900 5799
4 开慧乡 808.74 800 3193
5 青山铺镇 884.84 700 3860
6 合计 4637.35 3500 19067
1.2 项目工期:
各标段计划开工工期:2011年4月10日,计划竣工工期:2011年12月31日。
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就三个标段提供一份投标文件,但必须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开标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第一标段:跳马乡、黄兴镇、干杉乡、江背镇、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黄花镇、春华镇、果园镇、路口镇、高桥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双江镇、白沙乡、福临镇、开慧乡、青山铺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备注:当报名单位数量不足6家(不小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将以上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当报名单位数量为6~8家时,招标人有权对以上标段划分进行调整,以上变化通过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公布。
1.4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驻工程施工现场,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组织;
2.1.2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2.1.3近五年内(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完成过1个(含)以上单个规模不低于2000m3/天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经验。
2.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要求真
2.2.1总监工程师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2.2 副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长沙市、县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在本地区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同一法人对本项目的每个标段只能投一次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说明:长沙县外监理企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必须在到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
①长沙县内与县外监理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监理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诚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 月 8 日至2011年 4 月 1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百元[RMB400],逾期不售,售后不予退还。
4.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五年(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符合2.1.3条所规定监理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所提供业绩证明要与投标文件中一致);
(5)符合2.2条所规定总监工程师和副总监工程师的资质。
5、 开标地点
地 点: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和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王建军
联系电话 : 0731-84016718 传 真:0731-84035648
地 址 : 长沙县星沙镇板仓路164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李 炼
联 系 电 话:15200892804 传 真:010-88357072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电 话:0731-840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