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1000110032-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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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廊坊市垃圾焚烧发电1#污水泵站及室外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廊坊市龙河高新规划区内 | ||
建筑面积 | 493.54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1-04-11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1-04-15 16: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1-04-11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04-15 16:00:00 |
地区 | 廊坊市 | 文件发售时间 |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廊坊市垃圾焚烧发电1#污水泵站及室外工程,已由廊发改投资核【2009】3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龙河高新规划区。2011年5月15日开工,2011年10月12日竣工,工期150日历天。主要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可对上述壹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等级证书;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④、法人委托书;⑤、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⑥、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备案登记。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 -16:00均受理,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 招标人:廊坊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道中太大厦十二层 联系人:张洪伟 电话:0316-2114957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廊坊市新华路80号 联系人:刘晓东 电话: 0316-2332281 传真:0316-2332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