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诚实招标莆字(2011)第(065)号
1、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 莆田市秀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主干管)工程(城港大道A段主干管)工程及港区配套管网收集管工程鞍钢收集管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预算书中的编制说明)
投资概算: 约3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质量: 合格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要求工期: 同施工工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同时根据莆田市建设局 [ 莆建管( 2010 ) 12 号文 ] 规定非莆田市内企业须在莆田市内通过备案登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 ( 或福建省注册 )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 、本工程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8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1年4月8日 至 2011年4月12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地点: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皇城水岸3#楼2梯706室))。
9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 、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19号2-3层 ,邮编: 351146 ;电话: 0594-5852219 传真: 0594-5863899 ;联系人: 沈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