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决定进行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表曝式A2O氧化沟工艺,厂区占地面积约230亩。服务区域为银川市金凤区北部区域范围,具体为东起唐徕渠,西至阅海公园,南界艾依河(贺兰山路),北抵沈阳路。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政府授予项目投资人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满,项目投资人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银川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三名,且须具有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材料:
1、业绩经验:过去5年中在国内具有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单个项目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的经验。
2、资质要求:具有环境污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甲级运营资质。
3、财务实力:投标人总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若投标人为投标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产总额或净资产乘以其在投标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且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资产总额应不少于4亿元,净资产应不少于2亿元。
4、无论是作为独立投标人还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只能投一次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四、咨询机构
本项目的咨询顾问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料:需出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运营资质证书、报名人员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二楼交易大厅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 系 人:杨 超 先生(13895665250)(银川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蔡建升 先生(13911665058)(大岳咨询公司)
刘琳杰 先生(13311309218)(大岳咨询公司)
传 真: 86-10-88087674 (大岳咨询公司)
六、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为本项目实施招标的法定文件,有关本项目招标事项的规定,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时在《宁夏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水网》(www.h2o-china.com)、《银川建设网》(www.ycjs.com.cn)等媒体发布。
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改革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