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投资[2010]577号和绵市发改投资[2011]14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BX2011-39。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游仙区石马镇工业集中区雨污水排放工程和青义至石马过江排污管道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青义及七星坝片区 实施时间 120个日历天,在汛期前须完成排水箱涵的施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排水箱涵长约为2300m;d1200钢筋砼污水管,管道长约300m;雨水规模8立方米/s,污水规模0.65立方米/s。青义至石马过江排污管道相配套及附属设施建设包括过江排污管道、沉泥井、支墩、预埋套管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游仙区石马镇工业集中区雨污水排放工程和青义至石马过江排污管道工程监理 施工1 游仙区石马镇工业集中区雨污水排放工程和青义至石马过江排污管道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合同段: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监理合同段: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A、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内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合同段类似业绩要求:过江排污管线管径不小于600mm,长度不小于500m和排水箱涵施工项目;监理合同段类似业绩要求:过江排污管线管径不小于600mm,长度不小于500m和排水箱涵监理项目);B、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C、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监理合同段除外);D、财务要求近3年(2007年-200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E、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评比时必须到场;F、利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企业,应在报名截至时间之前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证传真至比选人收取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4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4月14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红星街支行 账号:8209 0628 5628 0920 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监理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1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80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4月15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市政务中心11楼发改委窗口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层) 邮编:621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真:0816-2242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