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一期工程已获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助。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斋公坡加压站南侧 2.3项目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天自来水厂,配套DN300~DN1800,供水管网66.739公里 2.4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的全程监理,具体内容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2.5概算总投资额:约22158万元。 2.6监理目标要求: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要求:在2005年至2010年中完成(或在建)2个及以上1万m3/d自来水厂监理项目经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渔洲城铁路道口)。持报名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渔洲坪铁路道口)。 4.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服务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且均需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法人身份证除外),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4.3开标前,防城港市外来企业需提交《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区外企业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 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和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fcgjgw.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桃花湾广场越秀小区B-31栋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0-2885250 传 真:0770-28816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设计大厦20楼经营中心 联 系 人:罗振杰 联系电话:13788118904 传 真:0771-559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