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XTC-1113089)HBZH-201104-T14-0254兴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兴山县高桥乡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建发[2010]251号文批准兴建。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湖北省兴山县高桥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1兴山县高桥乡位于兴山西部,地处归兴巴三县交界处,本项目拟在兴山县高桥乡集镇下游新建一个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相应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100吨/天,采用一体化成套处理工艺),管网长度2274米(管材为PPU管)。
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
1.2招标范围为:兴山县高桥乡污水处理站土建、安装、设备采购及管网工程施工。
1.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兴山县高桥乡。
1.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文件将于 2011年4月26日至5月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9 :00时至17:00 时在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2室出售。
投标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五大员资格证书、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9:30 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会议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山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邬光辉联系电话:13872562329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武汉市水果湖,省司法厅斜对面)联系人:刘谦 王丽 何巍联系人电话:027-87233725传 真:027-8723531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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