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和贷款号: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合同名称和合同号:
1. 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2+963.98至17+216.00);(QGN-CP3)
2. 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7+216.00至19+981.62);(QGN-CP4)
3. 李家峡北干渠项目(3+424.18至7+090.67);(QLN-CP2)
4. 李家峡北干渠项目(7+090.67至10+277.11);(QLN-CP3)
5. 李家峡北干渠项目(10+277.11至16+030.76);(QLN-CP4)
招标号:
1. 0706-1120000FN006(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2+963.98至17+216.00]);
2. 0706-1120000FN007(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7+216.00至19+981.62]);
3. 0706-1120000FN009(李家峡北干渠项目[3+424.18至7+090.67]);
4. 0706-1120000FN010(李家峡北干渠项目[7+090.67至10+277.11]);
5. 0706-1120000FN011(李家峡北干渠项目[10+277.11至16+030.76]);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借方)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青海省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计划将其中部分贷款用于上述合同名称项下的合格支付。所有来自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格成员国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青海省利用外资发展水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实施并完成本次招标各工程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1. 0706-1120000FN006(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2+963.98至17+216.00])
修建隧洞2条(其中干渠隧洞1条,支渠隧洞1条),总长5.352Km;
修建分水闸1座:
2. 0706-1120000FN007(公伯峡南干渠项目[17+216.00至19+981.62]);
新建明渠0.02km;
修建隧洞2条(其中干渠隧洞1座,支渠隧洞1座),总长4.006Km;
修建分水闸2座:
修建退水闸1座:
3. 0706-1120000FN009(李家峡北干渠项目[3+424.18至7+090.67]);
修建隧洞长3.66649Km;
修建1#支洞,总长0.848Km;
4. 0706-1120000FN010(李家峡北干渠项目[7+090.67至10+277.11]);
修建隧洞3.18644Km;
修建2#支洞,总长0.84555Km;
5. 0706-1120000FN011(李家峡北干渠项目[10+277.11至16+030.76]);
新建明渠0.12153Km;
修建隧洞长3.87165Km;1座施工支洞,长0.86637Km。
修建渡槽1座,总长0.43518Km;
修建分水闸2座,
修建退水闸1座,
修建车桥1座。
三、 只有具备如下主要资质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1. 施工企业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其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成功地完成或已实质性地完成与本合同类似的至少1个合同,每个类似合同的合同金额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 投标人在过去3 年内在建的和已完工的合同中,以得到支付的金额为计算基础,最少的年均工程营业额应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金额;(必须提供用于本合同的资信证明,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
4. 拟担任本合同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的土建工程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规模和工艺的水利项目,并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规模和工艺的水利项目,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5. 投标以合同标为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上述合同标中的任何一个、多个或全部的合同标。投标必须是完整的合同标,否则不予考虑。评标以独立合同标或组合合同标为基础。为得到对业主最有利的报价,本次招标接受对组合合同标所报的折扣,但对投标人将按各对应的合同标招标文件中最低资格标准的要求进行叠加。
四、 投标人可从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招标代理)驻西宁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1年4月28日起到2011年5月31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和周六、日除外);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6号国贸大厦1706室
联系人:张军、穆强、徐锐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310601/0971-6329413
传真: 0971-6317732
五、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介绍信;
5. 经办人身份证;
6. 法人授权书;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我方可邮寄招标文件,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寄快件费,因邮寄而导致招标文件的丢失或投递延迟,我方概不负责。
七、 投标文件送交/投递地址如下:
递 交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舒泊来雁小酒店四层会议室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6号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连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送交/投递地址。除公伯峡南干渠
(17+216.00至19+981.62)(QGN-CP4)合同标投标保证金为65万元人民币外,其余各合同标投标保证金均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立即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
招标人名称:青海省利用外资发展水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号
邮政编码:810001
国 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 系 人:邱纪辉
电 话:0971-6161145
传 真:0971-6161147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穆强、徐锐
电 话: 010-63349330/63349052
传 真: 010-6337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