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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新建泵站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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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5-0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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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新建泵站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A201105

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配套泵站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灌云县县城经济开发区内

工程规模

新建泵站一座,管网

1.46 千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GYA20110501

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新建泵站工程一标段

公开招标

101

2011.4.29

GYA20110502

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新建泵站工程二标段

公开招标

510

2011.4.29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 21-2 号东盛名都广场 B 座 516 室(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1 年 4 月 29 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 年 6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 年 4 月 29 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 年 5 月 6 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业绩好,信誉好

项目经理 ( 总监 )/ 建造师业绩、信誉

业绩好,信誉好

其他条件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必要合格必选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建市 [2007]72 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00 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具有三级项目经理的资质;(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类),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三级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证。( 6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三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三级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 )外地企业执行 “ 灌政办( 2006 ) 50 号文 ” 。( 9 )本工程执行 “ 连建监 [2005]397 号文 ” 及 “ 市建设局 55 号会议纪要 ” ,各投标单位在资格后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以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11 )按连建管 “[2006]636 号文 ” 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纪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12 )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 [2006]542 号文,苏建工( 2006 ) 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3 )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4 )按 “ 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 ” 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5 )本工程执行苏清欠 [2007]13 号文、苏清欠 [2008]13 号文、苏清办 [2009]21 号文。( 16 )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8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凭单位介绍信 (A4) 获取招标文件(包含施工图),招标文件每份 1000 元。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灌云县县城经济开发区内

联系人

邸照兵

传真

 

电话

0518-88106815

邮编

 

E - 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 21-2 号东盛名都广场 B 座 516 室

联系人

李际良

传真

0518-81066299

电话

0518-81066299

邮编

222000

E - 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 2011 年 5 月 6 日 至 2011 年 5 月 13 日 ,每天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 21-2 号东盛名都广场 B 座 516 室(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间: 201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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