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垫江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193-1206
1.招标条件
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垫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09】1322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垫江县天昌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垫江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2.2、监理内容:该项目施工图内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总投资约4000万元。
2.3、监理工期:完成全部监理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配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4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垫江县建委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