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工业区建材码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津开招公字(2011-0205增)
天津南港工业区建材码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为扩大竞争范围,特将本公告延期。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建材码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三、 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四、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
五、 招标范围: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和安装
六、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 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深化设计能力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深化设计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正项目经理一名,项目安全经理一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交工交货期:2011年5月 日-2011年7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报名日期:2011年4月29 日至2011年05月06 日(9:30-11:00;13:00-15:30法定公休日除外)
十一、 报名地点:天津市保税区海滨六路2号3楼(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二、 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相关污水处理施工合同、质量体系认证及资格要求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三、 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德忠 022-63118838;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军豪 022-25708830;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22-25202213/25202214
十四、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00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招标代理单位。
十五、 招标文件获取: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采取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25326698
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代理单位: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公章)
(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津开招公字(2011-0205增)
天津南港工业区建材码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为扩大竞争范围,特将本公告延期。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建材码头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三、 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四、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
五、 招标范围: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和安装
六、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 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深化设计能力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深化设计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正项目经理一名,项目安全经理一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交工交货期:2011年5月 日-2011年7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报名日期:2011年4月29 日至2011年05月06 日(9:30-11:00;13:00-15:30法定公休日除外)
十一、 报名地点:天津市保税区海滨六路2号3楼(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二、 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相关污水处理施工合同、质量体系认证及资格要求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三、 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德忠 022-63118838;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军豪 022-25708830;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22-25202213/25202214
十四、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00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招标代理单位。
十五、 招标文件获取: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采取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25326698
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代理单位: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