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安德镇自来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郫县安德镇自来水厂工程已由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项目【2009】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郫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项目【2009】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1009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县安德镇自来水厂工程
2.2工程概况:修建日供水量1万立方米自来水厂一座,包括:重力式除铁除锰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消毒间、综合楼及配套管网等。
2.3标段划分:施工Ⅰ标段;监理标段
2.4计划工期:施工Ⅰ标段:150日历天;监理标段: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Ⅰ标段: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监理:本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施工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近3年(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城市供水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近3年(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供水工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市政公用工程单位为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和财务要求以牵头人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凭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至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3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地 址:郫县安德镇政府路2号
联系人:杨戚
电 话:028-87868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4446003 传真:028—8443027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郫县安德镇自来水厂工程已由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项目【2009】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郫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项目【2009】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1009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县安德镇自来水厂工程
2.2工程概况:修建日供水量1万立方米自来水厂一座,包括:重力式除铁除锰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消毒间、综合楼及配套管网等。
2.3标段划分:施工Ⅰ标段;监理标段
2.4计划工期:施工Ⅰ标段:150日历天;监理标段: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Ⅰ标段: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监理:本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施工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近3年(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城市供水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近3年(2008年1月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供水工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市政公用工程单位为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和财务要求以牵头人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凭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至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3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地 址:郫县安德镇政府路2号
联系人:杨戚
电 话:028-87868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4446003 传真:028—8443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