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宁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已经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发改投资[2011]480 号文批准建设 ,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对 泰宁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第一 标段 管网材料采购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泰宁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材料政府采购(二次招标);
2.2招标内容:排水管、污水管及其他管材;
2.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1]T-04号;
2.4标段划分:第一个标段,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如下:
1.1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一标段
1 HDPE 双壁波纹管(环钢度8KN/M2) DN315 米 174 含接口配件,包含一切税金、设备的制造、技术资料费、包装、从供方到买方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管道连接)及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所需配件、安装材料等费用
2 HDPE 双壁波纹管(环钢度8KN/M2) DN600 米 792
3 HDPE 双壁波纹管(环钢度8KN/M2) DN800 米 3624
2.5交货期:分段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
2.6交货地点:泰宁火车站至张家坊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第一标段管网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能力制造招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厂家或其产品经销商、授权代理商。
3.1.2招标货物中塑料管材(含玻璃钢管)的制造商必须是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甲控设备材料代理商名录内的单位。 并提供为3~5个工程完成的HDPE双壁波纹管工程的业绩。
3.1.3一种品牌的一种产品只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一个产品只允许代表一个品牌参加投标。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1000万元人民币(以本招标公告日期前一日为准);此外,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授权代理商的,除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满足前述要求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100万元(以本招标公告日期前一日为准)。
3.1.5投标人提供的管材应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1 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九举巷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 年5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转帐方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5月31日9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8.2地址: 泰宁县状元建设大楼 , 邮编: 354400;
8.3电话: 0598-7836468 ; 传真: 0598-7866393
8.4联系人: 张军屏
8.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九举巷5号,邮编:354400;
电话:0598-7816079 传真: 0598-8590002;
联系人:王屏
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三明市中国银行泰宁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
帐 号: 423458373408
10. 交易中心名称 :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泰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