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己 经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为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 一:
2.1.1 标段名称: 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1.2 建设地点: 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
2.1.3 建设规模: 污水管道、污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等
2.1.4 招标范围: 污水管道、污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等
2.1.5 合同 估算价:大写 壹佰 万元,¥ 100万 元。
2.1.6 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
3.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其他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1 年 5 月 6 日 8 时 00 分至 2011 年 5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6 日至 2011 年 5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 ,下午 13:30时至16:00时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1 年 5 月 6 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 。
5.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槐坎乡十月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槐坎乡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长安桥北堍
邮 编: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朱加成 联 系 人: 周 红
电 话: 6785328 电 话: 0572-6025520
传 真: 传 真: 0572-6031997
电子 邮件: 电子邮件: cxj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