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滨海大道污水泵站所需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的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滨海大道污水泵站所需设备招标项目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119001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5包:
第一包:潜水泵、门型起重机;
第二包:铸铁镶铜方闸门,GSHZ型回转齿耙式格栅机,螺旋输送压实一体机,
启闭机,轮式渣车;
第三包:除臭设备;
第四包:电气控制、仪表自动化;
第五包:阀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且满足一下条款: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潜水泵生产商注册资金4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门型起重机的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潜水泵需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近五年以来青岛地区同类项目100万元以上业绩5份及以上。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具有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泵站智能远程监控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原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所提报设备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该设备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五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1年5月14日起至2011年6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发售。(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1年6月3日9:30前,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 座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招标公司并换取收据,开标当日凭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凡未提供收据且未交纳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九、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5月25日上午10: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 89880307 83080818
传 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
E-mail:qxzb89880307@163.com
联 系 人:邓永凤 孙公泽 崔志华
邮政编码:266001
开 户 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帐号:5329 0430 3510 288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的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滨海大道污水泵站所需设备招标项目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119001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5包:
第一包:潜水泵、门型起重机;
第二包:铸铁镶铜方闸门,GSHZ型回转齿耙式格栅机,螺旋输送压实一体机,
启闭机,轮式渣车;
第三包:除臭设备;
第四包:电气控制、仪表自动化;
第五包:阀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且满足一下条款: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潜水泵生产商注册资金4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门型起重机的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潜水泵需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近五年以来青岛地区同类项目100万元以上业绩5份及以上。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具有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泵站智能远程监控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原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所提报设备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该设备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在青岛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五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1年5月14日起至2011年6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发售。(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1年6月3日9:30前,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 座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招标公司并换取收据,开标当日凭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凡未提供收据且未交纳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九、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5月25日上午10: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 89880307 83080818
传 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
E-mail:qxzb89880307@163.com
联 系 人:邓永凤 孙公泽 崔志华
邮政编码:266001
开 户 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帐号:5329 0430 3510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