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10516A5 所属地区 德阳
项目名称 双盛镇亭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16日 截止时间 2011年05月19日15时
双盛镇亭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什市发改〔2011〕0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什市发改比备〔2011〕37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什邡市双盛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双盛镇亭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建设地点 双盛镇亭江村
实施时间 12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日处理污水400立方米
建设资金 876113.66元。资金来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双盛镇亭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3)其他要求:
建造师(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下载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图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1年05月16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5月19日15时 截止。
(3)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 什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德阳银行什邡市支行
账 号: 2011100001109512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德阳试点) / 81.48 8.15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1年05月20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什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还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比选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扣50%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什邡市双盛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双盛场镇
邮 编: 618400
联 系 人: 兰家荣
联系电话: 13981033963
传 真: 0838-8305222
电子邮件(E-mail): 5155859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