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渠以北镇域自来水供水后续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人民渠以北镇域自来水供水后续工程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0]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4275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渠以北镇域自来水供水后续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小鱼洞镇、通济镇、新兴镇、桂花镇区域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小鱼洞镇自来水厂水源补充水源,建设DN200的PE管2.5公里、取水前池一座;通济镇中压区供水管道工程,建设DN200的PE管2公里;新兴镇自来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DN200-DN400管道合计4.5公里;桂花镇自来水厂水源补充工程,建设DN250管道1.5公里、取水前池一座、蓄水池三座。
2.5建设总投资800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监理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_18_日至2011年5月_24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小南街3号原建设局办公楼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5)《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投标人须带齐以上规定的证件、资料原件,并按招标人要求出示原件,交与原件一致的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小南街3号建设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红照壁南街6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28--83893103
传 真:028--838931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田女士
电 话:028-68296080
传 真:028-68296013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人民渠以北镇域自来水供水后续工程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0]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4275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渠以北镇域自来水供水后续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小鱼洞镇、通济镇、新兴镇、桂花镇区域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小鱼洞镇自来水厂水源补充水源,建设DN200的PE管2.5公里、取水前池一座;通济镇中压区供水管道工程,建设DN200的PE管2公里;新兴镇自来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DN200-DN400管道合计4.5公里;桂花镇自来水厂水源补充工程,建设DN250管道1.5公里、取水前池一座、蓄水池三座。
2.5建设总投资800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监理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_18_日至2011年5月_24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小南街3号原建设局办公楼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5)《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投标人须带齐以上规定的证件、资料原件,并按招标人要求出示原件,交与原件一致的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小南街3号建设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红照壁南街6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28--83893103
传 真:028--838931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田女士
电 话:028-68296080
传 真:028-6829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