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诚实招标莆字(2011)第(117)号
1 、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 莆田市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增加项目 施工 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 约16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增加设备及安装
总工期: 15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 莆田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的企业; 本项目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 www.xyjsw.com.cn)发布招标资料,并同时在建设单位公示栏上发布招标公告。
5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 、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确定施工单位。
7 、公告时间:
2011年 5 月 18 日至 2011年 5 月 21 日。公告期间招标人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 www.xyjsw.com.cn) 下载有关资料。
8 、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11 年 5 月 21 日17:00前 直接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 提出。 招标人将于 2011 年 5 月 23 日17:30前 在秀屿建设信息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9 、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10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 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办理及退还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 0594-5852219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郭先生 电话: 0594-2671278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