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石化工业园区6号和9号污水提升泵房工程防爆潜污泵设备采购招标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石化工业园区6号和9号污水提升泵房工程潜污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石化工业园区6号和9号污水提升泵房工程防爆潜污泵共有7台。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石化工业园区6号和9号污水提升泵房工程防爆潜污泵设备的供应、指导安装及调试,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及售后服务。 4、供货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日)全部供货完毕(供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合资(指中外合资经营)或独资(指外商独资经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经过本条所规定的制造商直接授权并提供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代理商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5.3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5.4有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申请投标; 5.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进行投标申请。 5.8同一投标人不得代理两种及以上品牌同时参与同一货物招标的投标申请。 5.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5.10本招标公告中的中外合资经营指的是外国投资者、台港澳投资者(以下统称“境外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合资设立的企业,外商独资经营指的是上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企业。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企业近三年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应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并分别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申请人报名时间:2011年 6 月 10 日至2011年 6 月 14 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 珏 联系电话:0990-6994913 代建单位: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令狐兰 联系电话:0990-6969141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荣甜 王敏 联系电话:0990-6882183(传真)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