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给排水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0520110045
项 目 名 称:新屋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520110045001
招标工程名称: 新屋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 程 地 址:南山区新屋村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练和 办公电话:2640366026403660, 移动电话:13603002779,13603002779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黄治 办公电话:26991573, 移动电话:13510279744
计划总投资:301.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55.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排水管道;给水管道;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7月1日 至 2011年9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14:00时 至 2011年6月20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后审工程除外。
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且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给排水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0520110045
项 目 名 称:新屋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520110045001
招标工程名称: 新屋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 程 地 址:南山区新屋村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练和 办公电话:2640366026403660, 移动电话:13603002779,13603002779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黄治 办公电话:26991573, 移动电话:13510279744
计划总投资:301.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55.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排水管道;给水管道;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7月1日 至 2011年9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14:00时 至 2011年6月20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后审工程除外。
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且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