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已 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招标选定项目法人 ,招标人为 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011年6月3日已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现再次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随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
BOT特许经营项目:即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管理,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保持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2、项目地点: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岗。
3、项目概述: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12月25日建成投入运营,原施工图设计时许多配套设施都是按10万吨/日规模一次建成的,如厂区办公楼、化验室、进水泵房、进厂电力专线、配电间、加氯间等等,这些土建设施在二期时可以不建,与一期工程配套使用,现对外招标二期工程项目法人。
二期工程总投资约7000万元,招标人负责无偿划拨土地,中标人负责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2年(含建成期1年)。
4、本工程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
2、资格基本要求
a、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b、至少有一个已成功运营、维护日处理污水能力在5万吨/日左右的BOT经验及业绩,或已成功建设、管理、维护5万吨/日左右供水经验及业绩;具有水质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c、申请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及适当的备用金。
4、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负责项目成立后所需投资资金的融资与担保。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非法人的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至 2011 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 持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招标代理人。
(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27 日 10:00 时,地点为 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 号
代理人办公、传真电话: 0722-3315803、33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