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顺发改投【2011】62号、6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511302111071。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南充市顺庆区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顺庆区双桥镇、新复乡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工程 |
建设地点 | 顺庆区双桥镇彭屋村,顺庆区新复乡天生桥村 |
实施时间 | 工期:8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处理能力为350立方米/d的污水处理站配套工程,主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管理用房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水电通讯管网安装以及场内绿化等 |
建设资金 | 区财政拨付,已落实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顺庆区新复乡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工程施工 |
施工2 | 顺庆区双桥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其他要求:
A、拟投项目班子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不得外聘;B、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的资质;C、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环保工程人民币200万元以上;D、近三年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且没有发生出现不良业绩或者市场违规行为而被相关部门通报;E、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随机抽取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并注明工程名称后送达或传真给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 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6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6月2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顺庆区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顺庆支行
账 号:05140033200000443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
施工2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6月2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顺庆区果城路126号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开举行从 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南充市顺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322号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0817-2711001
传 真:0817-27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