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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盘湾龙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000吨/天污水处理项目设计与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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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6-3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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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县盘湾龙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实施5000吨/天污水处理项目。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及县政府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设计和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盘湾龙泉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地址:射阳县盘湾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000吨/天,首期3000吨/天

(四)工程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五)施工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七)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

(八)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7月

(九)计划工期(含设计工期):120天

二、招标范围

(一)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包括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含补勘及其审查)和完善;

2、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建设地址和确定的污水处理工艺,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各阶段设计、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二)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

1、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2、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3、设备、仪器采购、安装调试。

(三)污水处理项目调试期及相关服务

1、污水处理项目的竣工与试验;

2、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3、人员培训;

4、运行管理及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5、30日调试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6、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管理;

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

8、法规、行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本项目估算投资。

(二)设计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拟定的设计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3、三年内具有不少于两项同类及以上项目设计及运行良好的业绩。

(三)施工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具有相应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件;

5、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受限情况。

(四)若投标人不同时具有设计与施工资格条件,可由有施工资格的企业为牵头方与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投标。

四、本项目设计与施工招标采用投标人投报下浮率(投标人承诺在县审计局审计结论基础上的让利幅度)方式招标。

五、工程结算依据

(一)现行有关工程计价定额、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并现行的工程计价文件〔《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工程量按实计算。

(三)材料价格分别按工期期间射阳地区市场材料价的平均值计取(市场价按照《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射阳地区价格;《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射阳地区的材料价按照盐城地区价格;《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县审计局核定)。

(四)各种规费及其它不可竞争费用按现行计价文件、政策性文件执行。对于费用中的浮动费率均按中值计取。

(五)发包方定质、定价并由承包方采购的“甲控材”、“甲控设备”, “甲控仪器”在工程结算时其材料、设备价格不下浮。

(六)施工过程实行跟踪审计。

六、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的最高上限。上限为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总价×95%(即:投标下浮率不小于5%)。设计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付设计费用。

七、工程款(含设计费用)支付办法:采用0:3:3:4模式

即:工程由承包方先期垫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经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招标方使用,2012年年底前按审计结论支付工程款的30%,2013年年底前支付30%,2014年年底前剔除让利部分(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结清剩余工程款项。

八、投标与履约保证金:20万元

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交至规定“专用帐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十、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十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低于有效平均报价×95%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二、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110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三、资格审查: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领取招标文件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6月29日—2011年7月5日。

十六、公告发布方式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二)射阳县招投标中心网

(三)射阳政务网

招标人:射阳县盘湾龙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

负责人:周洋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13901418003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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