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泰县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招[2011]04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泰县医院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投资约96万元左右,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
2.4. 工期要求: 15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废水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到:(GB18466-2005)中的排放标准;
2.6.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环境工程污水专项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的企业设计、安装或施工。
(9) 、 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已购买招标文件。
(10) 、 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持有原件备查。
2.7.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
2.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至 2011 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到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3.2. 开标前三天 2011 年 7 月 19 日公布最高限价。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7月21日12时前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从公司企业帐户或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 http://www.zzctc.com/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医院 ;
电话: 13960055067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2107 传真: 0596-2932106 ;
联系人:小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长泰支行
账户名称: 长泰县医院
账 号: 3500 1667 5070 5250 4287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泰支行
帐户名称:长泰县医院
帐 号: 3500 1667 5070 5250 5363
招标人: 长泰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