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镇海区排水分公司委托现就镇海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1048G027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中水回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具体包括:生化需氧量(BOD)分析仪、COD恒温加热器、生物显微镜、电子分析天平、纯水装置、凯氏定氮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便携式PH计、便携式多功能测定仪、溶解氧在线分析仪、PH测定仪、红外测油仪、马弗炉、电热鼓风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灭菌器、单联磁力搅拌器、真空泵、电动离心机、架盘天平。 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4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7月26日下午2: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7月26日下午2:30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25室开标,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1年7月25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账号:52030122000006527
地址:镇海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镇海区排水分公司联系人:汪涛
联系电话:0574-8666867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卢晓鸣
联系电话:0574-86372130;传真:0574-86294661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