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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滨江大道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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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7-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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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详细说明
宜城市滨江大道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宜城市滨江大道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 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滨江大道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宜城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施工地点
滨江大道(中华大道——汉江路段)
建设规模
全长1780M,投资约2400万元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施工工期约为115天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申请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甲级专业监理资质。
(3)机构人员配备应包括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机构人员均应为申请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其中:
3.1.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市政公用专业。
3.1.2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市政公用专业。
3.1.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1.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只能承担本工程一项合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城市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表人)携带:
A、法人资格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B、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C、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年检后的证书副本)。
D、项目保证金收据原件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E、外地申请人在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备案证明。
F、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3 办理5.2E项备案的地点位于宜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应携带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等原件。
5.4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数额为7万元,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将项目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入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专用账户。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收到项目保证金后,将汇出银行的帐号与申请人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进账单(汇款单)原件及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核对一致后,出具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保证金证明。
收款人: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0742000910013
开 户 行:宜城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宜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4221224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宜城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城市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地址: 宜城市振兴大道327号
联 系 人: 李 志 国 电 话 1359748671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城市自忠路177号,原电力宾馆南三楼
联 系 人: 曹 明 荣 电 话 : 0710—4250097
网址: http://zbb.ych.gov.cn/ EMAIL: HBHTY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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