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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板桥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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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7-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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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 BNJ 110136-02FG 
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 建设项目 南京板桥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09】26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18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 南京板桥街道水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工程 
2 、工程地点: 板桥地区(板桥河以南,宁芜公路以西,二号路以东,大江路以北) 
3 、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 、结构类型: 其他 
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1.00 万元 
8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 
10 、工程规模: 板桥地区(板桥河以南,宁芜公路以西,二号路以东,大江路以北)污水管道工程; 长度: 2300m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 )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1 年7 月 7 日 至 2011 年 7 月 14 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02:30 分至 05:30 分。 前四个工作日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京市广州路路183号二楼报名处) 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 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 2006 ) 372 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苏建招( 2006 ) 372 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3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 、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人员;
2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投标申请人拟报的项目总监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开标地点,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分配 评 分 办 法  满分
一 监理大纲 25 分  1 、施工质量目标明确,内容全面详实,控制措施可行,得3分(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3
2 、施工进度控制依据正确、任务清楚、内容全面、措施可行,得3分(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3
3 、投资控制原则正确、内容全面、控制程序及方法可行,得3分(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3
4 、现场施工组织协调方案切实可行、合同管理措施到位明确得3分(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3
5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方法及措施正确可行,得3分(优3分,良2.4分,一般1.8分)  3
6 、竣工和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全面可行,得2分(优2分,良1.6分,一般1.2分)  2
7 、针对本工程拟组建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合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得4分,(优4分,良3.2分,一般2.4分)  4
8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得4分(优4分,良3.2分,一般2.4分)  4
二 总监 15 分  1 、总监专业为市政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3分(以岗位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5
2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得5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5
3 、 2008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 11 万元(或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污水管道工程的,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并带原件备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5
三 其它
监理
人员 35 分  1 、市政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上所学专业为准)  5
2 、有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上所学专业为准)  5
3 、有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上所学专业为准)  5
4 、造价人员1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5分,造价员(市政)得3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上所学专业为准)  5
5 、土建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上所学专业为准)  5
6 、 监理组人员中配备有一名国家注册安全师,得5分;监理组人员中配备有一名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得3分。(以提供的证书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5
7 、见证取样人员为材料专业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省注册监理师,得3分;监理员得1分。(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书为准并须提供见证取样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5
四 监理投标报价 10 分  根据《建设建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规定:监理服务取费基数按450万元计算:
监理服务报价基准率为3.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为14.85万元,报价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20%即11.88万元。报价为11.88万元得满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 (保留两位小数)  10
五 监理企业业绩 10 分  2008 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 11 万元(或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污水管道工程的,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并带原件备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10
六 投入的监理检测设备 5 分  现场必须配备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专用电脑、打印设备,得5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仪器设备一览表和发票复印件为准. 5
累计总分 100
)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监理人员的专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除注明外,表中要求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建设行政主管
备注:
①总监、监理人员、业绩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后方可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未见复印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监理人员的专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除注明外,表中要求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注册上岗证书。
公证件、 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②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委托合同原件,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业主证明、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③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④ 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监理大纲最后得分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15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⑤ 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⑥ 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岁。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7-7 16:00 到 2011-7-14 17:30 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 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板桥办事处 (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10476
招标人联系人: 严科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8673228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308343-61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05110666 @QQ.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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