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13项目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污水处理厂部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部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
2、 招标编号:BDC2011-14
3、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废旧物资存放地点:
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乡辛店村甲162号
清河污水处理厂: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北路11号
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52号
庞各庄污泥处置厂: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北顿垡村
5、 招标内容:在满足国有资产处置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厂部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包含各种水泵、泥泵、闸阀、刮泥机、吸泥机、搅拌器、破碎机、鼓风机、配电柜、控制柜、变压器、氯罐氯瓶、仪器仪表等整件或解体设备约300项,可能包含铜、铁、不锈钢等多种材质。
6、 回收周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环境保护及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须在营业执照中有注明)的公司,并提供在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列入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证明、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在北京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 具有三年以上废旧物资回收的经验,且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5. 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所应有的经济实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
6. 成交回收服务商必须承诺:回收废旧物资后,如对所回收物资进行整体变卖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回收服务商负责。
三、报名登记
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报名登记表达投标意愿;
2.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3. 报名方式:将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传真至招标人,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传真及电话见本公告“招标人联系方式”内容)。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
3.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206室;
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最近年度的年检章);
(2)本公告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项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如原件能提供)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现场踏勘及答疑
1、 踏勘时间:2011年7月22日上午9:00时;
2、 集合地点:清河污水处理厂门前。
请投标人自行驾车前往,并负担因现场踏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因废旧物资存放于四个不同地点,招标人有可能根据花费的时间将现场踏勘安排为两天。
六、投标
1、 投标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前,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投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208室。
七、开标
1、 开标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
2、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208室。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1、 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206室
3、 联系人:刘昕
4、 电话:010-88386666-6266
5、 传真:010-88388953
九、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和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bdc.cn),如有不同,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为准。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