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污水主干管(黄山路段)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名称: 城东污水主干管(黄山路段) 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人: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 、计划工期: 详见施工合同
3 、招标项目名称: 城东污水主干管(黄山路段) 工程监理项目
4 、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 、招标项目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 DN1000 承插口钢筋砼管污水顶管工程,长约 4260m ,分两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K0+000~K2+420;Ⅱ标段K2+420~K4+260。 该工程施工图纸由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排水工程。
6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7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黄山路段
8 、项目建安预算: 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9 、监理费率: 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及附属设施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本工程监理报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80%计取费用, 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人必须是 市政工程乙级 或以上监理资质单位的独立法人。
2 、 授权委托人及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市政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外地企业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4 、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 授权委托人及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须加盖法人公章);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具体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表,监理人员须持省级颁发的上岗证,须加盖法人公章);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0)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8、9、10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 (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
7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 、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 、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500 元整。
1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4 、监理酬金: 按工程结算价计取,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1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末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 、付款方式:按季度施工进度比例的 80% 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支付完毕。
17 、 总监若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变更,否则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 “大滁城”项目的投标资格,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18 、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程监理行为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建管【2011】75号文件规定。
19 、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1人、总监代表1人、现场监理人员1人、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共6人。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1 年7月20日 起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1 年7月27日 15 时30分,滁州市林业大厦九楼第 二 开标室。 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4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7月27日15时30分,地点:滁州市林业大厦九楼第二开标室。
5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6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菁 15212021089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徐玲 3047052
8交易中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蒋韬,0550-3019001
GF-2000-0202 编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