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JKZB-2011-05
长沙县松雅湖安置区污水管道工程,已由长县发改投{2011}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沙县松雅湖安置区污水管道工程
1.2建设规模:全长约264.1米,总造价约70万元。
1.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松雅湖安置区污水管道工程,该段排水范围主要是道路排水及居民生活污水排水,排水总体走向由潇湘路—侧接入望新望新撇洪渠,全长264.1米,工程总投资约为7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1.4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5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镇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1.9保 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保修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4拟任建造师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无在建项目。
2.5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近二年内(2009年8月-2011年7月)必须有完成过贰个以上(含贰合同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的,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方可允许参与投标。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 7月 21 日至2011年 7 月 27 日)在 WWW.CSX.GOV.CN (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领取。
4、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5、注意事项
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872332
招标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31-88219411-708 15173181210